问题 | 离婚诉讼中怎样申请财产保全法律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纠纷的案件审理过程中,若想要申请对涉案财产进行保全的话,当事者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书面申请书给法庭。
在此环节当中,法院将全面地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理由跟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者凭据,从而确保是否存在必要实施保全措施的可能性。 在提交书面申请时,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供的被保全财产的相关信息以及具体的数额都务必准确无误,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这种做法的初衷在于防止在涉及离婚的法律程序中,某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出于恶意而试图转移或隐藏其名下的财产,进而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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