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的婚姻生活阶段,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所得的薪资、奖金、劳动贡献;
因投入生产经营和进行投资而产生的收益; 由智力创造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以及通过继承或接受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若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该财产只属于某一方的情况则除外)等等,这些都将被视为夫妻拥有的共同财产,即归夫妻共同享有所有权。 至于对这部分共同财产,夫妻二人都应该有权以相等价值进行处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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