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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前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之前,必须首先具备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对方有可能实施了转移、隐匿、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表现,比如突发性的对大量财产做出不明缘由的处理等等。
接下来,您还得提供准确无误的财产线索资料,这些线索可以包括房产的确切地理位置、银行账户信息等等。
此外,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您还需向法院提交相应的担保文件,以保证倘若因保全措施不当而给对方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您将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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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1: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