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议题,并不绝对要求进行公证。
若当事人能就财产分割权力达成共识,并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产权变更等手续的办理,那么这样的处理方式通常被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然而,公证环节的加入,无疑会提升财产分割协议的公信力以及其法律约束力,从而降低日后可能出现的纷争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