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字离婚后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到丈夫在结婚前便已经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将妻子的姓名添加至产权证上的情况而言,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房产。
然而,在准许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在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时,将会全面地评估并权衡夫妻双方在房产中所做出的贡献程度、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长度以及是否存在未成年子女等多方面的因素,以确保能够实现公正合理的分配。 但是,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妻子在房产中享有的权益并非源于赠与等特殊原因,那么在实际的分割过程中,可能会采取与上述情况有所区别的处理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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