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户怎么分配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案件中的房产分配问题时,需综合分析多方面的因素。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购置所得并被依法定性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比例进行平等分割处理。 然而,假如被拆迁的房屋原先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拆迁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并没有被转为夫妻共有财产的话,相应的所有权应当依然归属于原所有者。 除此之外,若是由于一方特殊的个人属性或者其他特定原因而从拆迁过程中所获取的补偿,例如由于个人户口、职业技能等因素所导致的,那么这部分补偿款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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