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父母以投入购房资金的形式参与婚姻家庭生活中的经济事宜,且在涉及到离婚财产分配这样的敏感问题时,我们需要深入思考背后诸多复杂的因素和情形。
比如,若房屋的购买行为发生于夫妻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并且房产的所有权以及相应各项权益均归于自己独子或女儿名下,这种情况一般被视为父母对于自己孩子的自愿、无偿赠送,那么在法律层面上,这部分财产可被视为子女的个人财富,离婚过程中无法得到任何形式的分割或者瓜分。 然而,如果当时的住房购置行为发生在夫妻结婚之后,并且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同样归于自己的孩子名下,但在此期间,父母与子女事先进行过明确约定的,我们应当尊重这个约定; 而若并未就此做出任何明示或者暗示性的约定,一旦出现离婚诉求,这部分资产在处理方式上则常被判定为属于亲子之间的赠与关系,为此,在离婚之际,也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值得注意的是,假设此类住房购买行为整体在婚后完成,且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归于夫妻双方名下,在这样的情况下,住房的性质通常会被界定为是父母对于整个家庭成员共同的馈赠,故当面临离婚的情况时,该项资产将会按照规定被解读为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在后续的离婚程序中予以合理公正地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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