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包括几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各类资产,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它们都是根据法律规定而明确认定的个人私有财产:
首先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例如,由其本人在婚前独立购置的房产等; 其次,夫妻双方对于各自的婚前财产都享有完整且绝对的所有权; 再者,如果一方因为遭受人身伤害而得到的赔偿或补偿,如因工作事故而获得的赔偿金等,也属于个人私有财产; 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仅归属于某一方所有的财产,同样被视为个人私有财产; 最后,一方专用于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如个人衣物、化妆品等,也属于个人私有财产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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