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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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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内容

原始证据: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是按民事诉讼证据来源加以区分的。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如合同的原件。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证明,原始证据要比派生证据更可靠些。

刑事诉讼法中,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相对。前者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或转述的证据,是第一手资料。而不直接来源于事实,经过转手复制等,则为传来证据。如犯罪现场的凶器则为原始证据,而现场群众转述的案件事实则为传来证据。

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以证据的来源为标准,可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是 在案件事实的直接作用或影响下形成的,或直接来源于证据生成的原始环境,又称为从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或原生证据。而传来证据是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 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区别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关键在于证据的来源是否有传抄、复制、 转述等传播的中间环节。

  对两者的理解需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划分证据的标准是以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不能以证据本身的表现形式是否为复制品为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的淫秽录像带,无论是母带还是复制带均为原始证据。

  其次,与是否由司法人员亲手收集也无关。实践中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称为“第一手证据”与“第二手证据”,这种提法虽然比较形象,但容易引起误解,通常所说的第一手证据并不都属于原始证据,第二手证据,如非司法人员亲自收集的的证人证言,仍属于原始证据。

  证据法精要与依据指引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力的划分揭示了不同类别证据的可靠性程度与证明力的强弱,证据的来源不同决定了原始证据较传来证据更为可靠,有着更强的证明力。

原始证据相关词条

  • 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计算机及相关通讯设备为载体,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能够证明某事项或与某事项有关联的资料。

  • 事实清楚

    事实清楚,是指案件现有材料及证据确实充分,法官能够据此判明案件并以此作出判决。

  • 有罪证据

    有罪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物证、书证等材料。

  • 调取证据

    调取证据,是指国家机关、律师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自行收集,或者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用于证明案件中待证事实的客观材料,

  • 事实不清

    事实不清,是指案件的真实情况凭现存的证据无法判断,或证据链不完整,需要补足相关证据才能认定案件性质并据此作出判决。

  • 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是指由检查部门出具的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是否合格等的资料。

  • 刑事罪名

    刑事罪名,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构成何种刑事犯罪的名称,具体内容在刑法分则有详细描述。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是—种相对于传统通信方式而言的新的通信方式,是用电子手段提供信息交换的通信方式,是互联网应用最广的服务。

  • 威胁证人

    威胁证人,是指为了使证人改变有利于自己的证词,采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威胁证人的行为。

  • 暴力取证

    暴力取证,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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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2: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