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中房产归属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家庭生活中,对于房地产产权的明确分割往往涉及到诸多复杂的因素。
倘若房产系由夫妻中的某一位在此前进行了完全的个人支付购得,那么此等房产将自然地、毫无疑问地归属于该购买者名下。 然而,倘若这处房产是在两人结婚之后才获得购买权,除非夫妇二人于事后有所特殊协议,否则通常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是双方共有的家庭财产。 不过,若是夫妻中的其中一方便出自其父母之手的资金赞助,以此来为他们的孩子购置房产,并且该房产的所有权仅登记在该子女的名下,那么这种行为可以被理解为是父母对自己孩子的一种赠予行为。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曾经以书面形式就房地产产权问题做出过任何形式的约定,那么遵照这个约定执行便是最妥当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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