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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独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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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独海损的特点

  与共同海损相比较,单独海损的特点是:

  1、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2、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3、单独海损由收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根据英国海上法,货物发生单独海损时,保险人应赔金额的计算,等于受损价值与完好价值之比乘以保险金。

二、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联系与区别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联系表现在:

  1、从性质上看,二者都属部分损失。

  2、共同海损往往由单独海损引起。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表现在: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货的损失,而共同海损是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合理措施造成的损失。

  2、损失的承担者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者自己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由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摊。

  3、损失的内容不同。单独海损仅指损失本身,而共同海损则包括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单独海损相关词条

  • 共同海损理算

    指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采取合理措施所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和支付的共同海损费用,由全体共同分摊。

  • 共同海损

    共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 推定全损

    推定全损:指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受损货物残值,如果加上施救、整理、修复、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其抵达目的地的价值时,视为已经全损。“实际全损”的对称。保险标的受损后并未完全丧失,是可以修复或可以收回的,但所花的费用将超过获救后保险标的的价值,因此得不偿失。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放弃努力,给予被保险人以保险金额的全部赔偿即为推定全损。

  • 实际全损

    实际全损是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发生全部毁损的情况,与推定全损相对应,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失去原有用途,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即货物的全部损失已经发生或者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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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5 23:4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