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房产归属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权属的法律法规颇具复杂性。
从普遍情况来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妇二人共有的资产,在面临离婚状况时应当进行公平分配。 然而,若其中一方得以提供确切证据,证实购房所涉及的资金为其个人财富,或者双方已经达成了明确的财产协议,那么该房产便有机会被认定为仅供某一方所有。 至于在结婚前由个人单独出资购买的房产,通常会被视为个人财产,但仍需考虑到结婚后是否存在共同偿还贷款及由此产生的价值增值部分,这部分利益可能需要向配偶支付一定金作为补偿。 此外,对于通过遗产继承、赠予等途径获取的房产,它们的所有权归属亦受到相关法律规定的限制和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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