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3年还能财产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民事主体一般都有权利提出关于对原婚姻关系解除时未作处理的财产进行再次分割的诉求和主张,但是,这一主张必须满足一定的先决条件。
比如,当发现其中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者存在虚构债务并意图通过这一行为非法占有配偶一方合法拥有的财产等恶劣行径,那么此时就具备了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前提条件。 然而,若无任何上述特别事由发生,重新分割财产将可能变得非常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