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拆迁房屋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对于涉及到拆迁房分割问题需要考虑诸多因素。
若拆迁房系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获取,且此时所给予的相应货币安置补偿或实物物质其本质上源自于夫妻婚内共有的经济财产或者双方共同投入的居住权利益,则此类情况下的拆迁房往往应当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并依法进行合理分割处理。 然而,若这一拆迁房来源于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并且在婚后由于拆迁而得到了相应的补偿,同时补偿的方式主要是针对原房屋本身的价值进行补偿,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拆迁房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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