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还贷怎么分割房产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若有一方独立承担房屋贷款还款责任,关于该房产的分配事宜则需要全面且深入地分析众多复杂的影响因素。
例如,若房产系在婚前由某一方全额购置并支付首付款项,而婚后则由同一方独自承担贷款偿还义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婚后所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通常应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在进行具体的财产分割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到双方在房产购置中所做出的贡献程度、婚姻关系维持的时间长度以及双方各自的经济实力等多种因素。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均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排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情形; (5)其他依法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时,夫妻双方对上述共有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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