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流水能起诉小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银行账户流水账单在特定的情境中,能够被视为向第三者提起诉讼的重要证据之一,然而能否成功进行这一诉讼行动,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以及当事人所主张的诉求。
倘若您发现自己的配偶存在与第三方进行大规模资金转移或交易的情形,那么银行账户流水账单可以有力地证实这些资金的流动方向,进而有望成为追索夫妻双方共有财富的关键性依据。 然而请注意,仅凭银行账户流水账单或许并不能构成充分的证据,还需结合其他相关证据以构建起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1)工资、奖金及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所产生的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5)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上述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若您的配偶在未征得您的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夫妻共有的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者,那么这种赠与行为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您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追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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