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如何认定转移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争议的诉讼案件中,对于孳息财产的转移与否的判断往往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周全的分析与考量。
总的来说,如果有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程序启动之前,通过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出售资产、无偿赠送财产、隐瞒财产收益、虚构债务等方式来处理其财产,那么这些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视为是财产转移的表现。 例如,某一方在短时间内将大量的银行存款转至其他个人账户,或者擅自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地产产权变更登记至亲朋好友名下,而并没有给予相应的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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