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女儿起诉离婚后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我国现行适用的法律基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该法典中所确立的相关原则与规定。
若有两位女儿以离婚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其中涉及了财产分割环节的各项事宜,首要任务应当是通过充分且有建设性的沟通与交流,力图促成双方就此问题达成共识。 倘若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那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法院将会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做出最终裁决。 这就意味着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全面考量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状况,结合对于未成年人及女方权益保护的原则,以公正合理的视角来作出判定。 换句话说,这也意指法院在判定财产归属权时,不仅要考虑财产分配是否公允无误,还需关注如何保障子女的生活质量及其受教育权利,同时也要兼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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