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帮老婆买包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中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夫妻在缔结持续性的婚姻后所获得的一切财产,包括投资收益在内,均应被归类为夫妻共有的财富。
举例来说,若您的丈夫动用了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购买了手提包,而且此项行为确实是发生在任何形式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期间内,那么毫无疑问地,这只手提包将会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 当面临离婚之时,关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原则上应该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 因此,如果没有出现任何特殊情况或者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购买手提包的行为属于个人财产或者其他不应被分割的财产,那么法院通常会将这只手提包作为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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