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在婚姻期间能否对财产进行约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延续期间内,夫妻得以构建起他们自己的法律结构来安排他们的财产事务。
上下两方配偶均可自由制定相关协议,明确规定他们在婚姻存在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及之前婚前纳入夫妇名下的财产是将呈现为各自独有、联合所有或是部分为各自行使所有权并且部分为共同所有的状态。 此项协议应以正式的书面形式表达且必须具备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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