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期房在离婚时应如何进行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妇共有的财产,在离婚情况下,关于房产的分割事宜,我们建议您与配偶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协商不成的,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会按照具体情况进行裁决和处理。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倘若两位配偶均主张房屋的所有权且愿意以竞价方式来获得该房屋时,法院将予以支持; 其次,若仅有其中一位配偶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则需经专业估值机构依据市场价格对当事人的房屋做出检验与评估,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对未能获得所有权的对方给予适当经济赔偿; 最后,若两位配偶均未对此房所有权提出诉求,法院有权将此房产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然后将所得的款项公平地分配给两位配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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