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拆迁房在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1.被拆迁房屋属于私有房产,其所有权是在当事人双方婚姻登记之前便已获取,在此情况之下,涉及到的拆迁补偿安置房屋应该视为其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可以被纳入到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进行分割处理。
2.被拆迁房屋同样是私有房产,然而其所有权却是在登记结婚之后才得以取得。
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房屋以及安置房屋之间的价值缺口部分,是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出资结算。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所获得的拆迁补偿安置房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3.被拆迁房屋系夫妻一方父母名下所有私有房产,婚后因该房产拆迁,所获安置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了配偶一方的名字下。
若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之间的产权调换存在价值差额,则该款项同样是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予以结算支付。
因此,在此种情形下所获得的拆迁补偿安置房应当也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31 14: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