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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前财产清算怎样进行,法律依据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前财产清算是当事人双方自行的商议或者事前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由法院清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书面约定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的特有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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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9:4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