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公证该如何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财产公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当事人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二、当事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三、公证处受理并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公证事项以及材料真实的出具公证书。 四、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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