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新规定哪四样东西归男方所有?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男方的私有物品,比如说鞋子、衣服等等,这些东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属于自己;
2、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车子等等,这类都属于男方的私有资产,除非男方把它们拿来公证分配双方所有,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3、离婚前男方由于工伤或其他的意外事件得到的赔偿款以及4、通过遗嘱或者赠予得来的财产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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