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写一个人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子上登记一个人的名字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判断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先看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即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也不影响房产原先归属,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另一个是,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并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适用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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