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平离婚协议书的写法明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和平离婚协议书的写法:
1、夫妻双方基本信息; 2、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3、财产分割; 4、子女的抚养; 5、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7、落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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