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证上加一方的名字,因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有效凭证,房产证上加了对方的名字就意味着房子是属于双方的,当然是共同财产,双方都对房子享有产权。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当然能否平均分割是不一定的。
1、对于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房屋。在司法实际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因此,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以此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才可得到充分保护。 2、对于婚前首付,婚后按揭时的购房加名。如果有贷款的房子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需要双方先向银行申请,申请共有产权证,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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