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出资
追缴出资,是指股东不依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依据违约责任缴纳的出资额被称为追缴出资。
问题 | 实物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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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实物出资是指在公司或合作组织的设立或增资过程中,股东或合伙人以实物形式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实物出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实物必须具有交易性:实物必须是可交易的,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买卖或交换。例如,股东可以以房产、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有明确交易市场的实物出资。 2. 实物出资必须估价:实物出资必须经过评估或估价程序,确定其在出资时的价值。估价程序必须公平、公正、合法,确保实物出资的公正性。 3. 实物出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实物出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公司法》规定,不得以国家禁止流通的物品出资;《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得以国家禁止交易的物品出资。 4. 实物出资必须办理产权或权利转让手续:实物出资必须办理相应的产权或权利转让手续,确保出资方能够合法地将实物的所有权或权益转让给公司或合作组织。 实物出资的法律解释主要是为了保护出资方的权益,确保出资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同时,也为公司或合作组织提供了多样化的出资方式,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合作伙伴之间的互利合作。 实物出资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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