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可以将房子过户给女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可以。
离婚时,可以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过户给女儿,但必须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决定,视为夫妻双方对女儿的赠与,如果是一方私自做的决定,那么另一方可以请求该赠与无效。 房屋赠与无效后,再由夫妻双方重新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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