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未办理结婚登记离婚时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未办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下感情不和想分开,这不叫离婚,叫终止或解除同居关系。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第三、法院处理时,对于双方共同积累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
如果能证明有份额的,按份额分割。
各自的财产归各自。
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3 22: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