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婚前房产升值后离婚财产如何划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已全部缴纳清房款的房产,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那么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前房产的增值属于个人财产的孳息,也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屋增值即使数额再大,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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