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夫妻离婚前财产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民法典新设置了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所以协议离婚的方式中,在正式拿到离婚证之前需要度过一个月的冷静期,在此期间,夫妻仍然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共同财产处于未分割的状态,双方可以正常的对财产进行使用,但不得恶意转移、隐匿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明确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时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不做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在长时间的夫妻生活中,个人婚前财产可能会因为频繁的处分,导致与婚内共同财产混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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