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如何转移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财产转移如下:
1、转移存款。一般会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的账户存在,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 2、用私下赠予财产转移。 3、转移房产。一般是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 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 4、转移公司资产或股权。有转移公司流动资金、制造虚假“借款”等,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或化零,造成没有股权或甚至欠外债的表象,相对于其他的,公司类转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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