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可以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如果能够拿出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便对方坚决不同意,法院也极有可能作出离婚的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已经判决不准离婚或者经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出现新的情况和理由,那么原告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然而,要是这次起诉满足法定的情形,法院就会予以受理。 比如说,其中一方存在重婚行为,也就是在已经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或者与他人同居,即与配偶之外的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又或者实施家庭暴力,对配偶的身体、精神等造成严重伤害; 还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并且经过调解仍然无效的,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即便对方不同意,仍然有比较大的可能能够离掉,而关键就在于是否能够提供足够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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