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到其它城市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这件事一般得在婚姻登记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去办理。
要是被告的住所地跟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是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 不过,这里面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是可以在其他城市办理离婚的。 就像其中有一种情况,要是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然后另一方再起诉离婚,这种案件就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还有,要是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话,那也是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那就是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的时候被告所在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总而言之,离婚到底在哪个地方办理,得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判断,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以及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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