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席会怎么样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此次婚姻纠纷的诉讼过程中,被告未能出庭申诉,作为权威的司法机关,法院通常首先会采取传票方式对被告进行通知,如若经过两次正式的传票宣召后,被告仍以无正当理由为借口拒绝出席法庭,那么法院是有权且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缺席审判的决策。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多数涉及到婚姻摘除的案件处理过程中,为了更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各方当事人以及其亲属对于此类事务的意愿,在面对被告未能出庭参与诉讼的场合时,法院通常并不会轻易采取缺席判决这一决定,而是尽可能寻求多元、有效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即便在剔除了被告因素之后,只要原告能够向法庭递交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夫妻之间的情感确实已经达到了无法挽回的程度,那么法院同样有可能依据事实情况,并遵循法律程序作出准许离婚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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