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诉讼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提起诉讼离婚程序通常所需具备的证件及资料如下所示:
首先是起诉书,用简洁明了的文字列明双方法律主体的基本情况、详细阐明离婚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离婚的具体原因及依据; 其次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自己的身份证原件、户籍登记薄等相关权威凭证; 第三部分则需要出示结婚证书,以此来证明夫妇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有关于子女的情况,若确实育有子女,就必须提交相关出生证明资料,以便于明确抚养权归属及其对应的抚养费用问题; 关于财产方面,需要提供的证据有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这些都是为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而准备的必要文件; 最后一项关键性必备资料,就是提供证明夫妻感情已然破裂的各种证据,例如家庭暴力事件的报案记录、不当行为的重要线索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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