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事宜时所奉行的重要法律原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婚姻自由原则的维护,这其中既涵盖了男女双方结婚的权利,也包括了他们离婚的自主决定权; 其次,对于女性、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给予充分的保护与尊重; 再次,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我们需要关注并照顾到那些没有重大过错一方的利益; 此外,为了确保当事人日后能够正常地进行生产活动以及日常生活,我们还需努力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最后,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上,我们应秉持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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