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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法官会分别约谈双方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纠纷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员很有可能选择分别约见当事人进行交谈。
这种做法的主要目的在于更加全面且深入地掌握整个案情,包括了对涉诉双方之间的情感状况、导致婚姻破裂的具体缘由、关于财产分配的策略和意见、以及对于孩子抚育问题的态度和期望等等。
通过单独约谈每一方,裁判者能够收集到更为真实、细致并且具有针对性的资讯与数据,从而使得法院能够确保所作出的裁决符合公平、合理和合法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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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6: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