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法院起诉离婚怎么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须提前整理相关资料并遵循相应规定。
首要步骤,便是拟定起诉状,详细列出原被告双方的个人信息、明确提出离婚请求及关于财产分割以及未成年子嗣抚养等相关事宜。 此外,还需妥善准备各项证据,诸如结婚证书、证实婚姻关系破裂的相关证据等等。 随后,将上述起诉状及其所附证据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核。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会安排调解环节,若调解无果,便会正式进入审判阶段。 在此过程中,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成为关键所在。 倘若出现诸如重婚行为、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沉溺于赌博、吸食毒品等恶劣习惯且屡教不改等严重情节,法院经过调解仍无法达成共识的,应依法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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