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要些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离婚案件的流程通常包含以下步骤:
首要任务是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符合规范的起诉文件及各种必要的证据资料,然后前往具有审理权限的法院提交诉求。 在法院正式立案之后,将会安排诸如发送传票等事宜。 接下来,进入了正式的审判环节,这个阶段,当事人需在法庭上就事实情况以及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众陈述意见并予以展示。 最后,由法院依据案情发展的具体情况做出最终裁决。 以上提到的各项所需材料种类繁多,例如: 离婚起诉书、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小孩出生证明(若有孩子的话)、涉及财产问题的相关证据(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车辆驾驶执照、银行账户存款证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分居协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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