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协议离婚本人需要到场签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婚姻关系结束的离婚诉讼案件中,法定规定往往设定由当事人亲身参加并签署协商协议。
这主要是因为离婚的实施,是一种涉及个人身份权的关键性法律行为,因此必须强制要求当事人亲自表达其自身的意愿,并且确认与此相关的各项事宜。 在此期间,法院将会勒令当事人出庭并如实陈述案情,同时还需接受相关的询问,以此来确定他们的离婚意愿是否真实,以及所达成的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且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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