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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有精神病的可以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夫妻中某一方患有精神疾病,虽可依法提出离婚申请,然而在实际处理过程中,需充分顾及到相关特殊因素。
例如,当精神疾患方处于发病期时,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不会做出判离的决定;
而倘若该患者得以实现病情稳定乃至经过有效治疗后出现好转之势,即便另一方仍然坚持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选择通过提起诉讼的途径来完成离婚手续。
值得关注的是,在整个离婚程序中,务必妥善安排好患病一方的生活起居以及后续的医疗康复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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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3: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