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在一个房子里住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启动诉讼离婚程序期间,选择居住于同一屋檐下并非不可行,然而这可能会引发诸多不便以及潜在的纷争。
例如,双方的日常生活可能会受到对方情绪波动的干扰,同时也有可能在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关键问题上产生新的争议。 然而,若在短期内无法寻找到合适的居所,或者基于经济因素等多重考量,那么共处一室或许是唯一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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