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必需分居满两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离婚并不一定需要双方先分居达到规定年限。
若是选择通过和平协商进行离婚,那么法律对分居时间并无强制性要求,只需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就子女抚养权的确立、共同财产的分配等方面达成共识便可顺利完成离婚手续。 然而,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离婚问题,那么分居满两年则被视为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的一种参考依据,而非唯一的决定性条件。 事实上,法院在判定能否批准离婚时,会考虑诸多复杂多变的因素。 例如,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赌博等恶劣行为,等等。 但是,倘若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表明因感情问题导致的分居达到或超过两年,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认为这足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从而倾向于做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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