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都需要哪些流程带什么证件和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提起诉讼离婚的基本程序主要包含以下环节:
首先,必须准备好一份详尽的起诉书,其中需明确阐述离婚的具体请求、相关事实以及详细的理由。 接着,将这份起诉书连同相关的证据资料一并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院在收到申请之后,将会安排送达传票给当事人,以告知他们开庭审理的具体日期与时间。 在正式的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有权进行陈述和辩论。 最后,法院将依据所提供的证据及法律条款,对案件做出最终的裁决。 在提出诉讼离婚时,所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通常包括: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如结婚证)、户籍登记册(如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明(若存在未成年子女)、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以及能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如家庭暴力证据、婚外情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