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可以诉讼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诉讼离婚流程之际,首先需要明确具有司法仲裁权的法庭所在位置。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法庭往往是由于被告方所居住地址而引发。 其次,需要着手准备相应的诉状以及相关证据资料,例如能够证明夫妻关系已经无法维持、出现裂痕甚至破裂的具体事例,包括家庭暴力事件、重婚行为、长期以来的分居状态等等。 随后,将上述准备好的诉状及证据材料递交至法院,同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经过这一阶段之后,便需耐心等待法院对案件加以受理,并且发出开庭通知书。 在正式庭审过程中,务必要将自身的观点和理由进行详细阐述与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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