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半年之后再起诉会判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的审判结果,其不仅仅是由原告提起诉讼的间隔时间所决定。
实际上,衡量法院是否依法准予离婚的重要准则,在于确认夫妻之间的情感纽带是否已经彻底崩坏断裂。 假如在这半年左右的时间段内,夫妻之间的关系未能得到有效缓和修缮,并且能够出示确切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诸如重婚罪、家庭暴力行为、以及屡次参与赌博活动等法律规定的离婚事由,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若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即便经过半年时间提出诉讼请求,离婚也未必会被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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