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等待期可以不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离婚等待期不容忽视或缩短。
设立离婚等待期是为了给予配偶双方更加充裕的时间来冷静地审视婚姻问题,进而防止因情绪冲动而草率做出离婚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 自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三十天内,若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离婚,均可向该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的第三十日,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如未能按期提出申请,则将被视为已自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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